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全力推进企业年报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时间:2025-09-15 21:34:1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近日,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通报2024年度年报公示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阿拉善盟企业年报率91.09%;个体工商户年报率74.44%,排名全区第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85.18%,全区排名第四;大型企业年报率100%,展现出良好的工作成效,为全盟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营造更良好的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按照“早部署、广宣传、强服务、促监管”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推进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不断提升企业满意度,为优化营商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早部署

  年报公示工作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加强经营主体信用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年初,盟市场监管局专项部署年报公示工作,结合经营主体特点、区域特征等情况,对年报公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全力抓,局所联动的良好工作机制,为高质量完成年报公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广宣传

  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话短信等媒介形式,开展年报信息公示及信用监管内容的密集宣传活动,扩大年报宣传工作的覆盖面和社会知晓率。全盟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公众号矩阵发布信息130余条,电话提醒7000余户,发送短信5000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3100余份,开展年报专题宣传42次。

  强服务

  为帮助企业解决年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落实专人负责年报工作,对前来咨询的经营主体详细讲解操作流程,帮助其自主申报。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2024年度企业网上年报指南,公布各旗区年报指导电话,指导企业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正确填报年报并公示,对正常年报企业不登门、不见面、免打扰。

  促监管

  对未按时年报的企业,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同时,对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营主体,指导其完成信用修复;对登记住所或经营场所发生变更的,指导其办理变更登记。建立未年报企业清单,依法依规清理长期未经营企业。按照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对已完成年报的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检查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yhyxhj/202508/t20250808_2771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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