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的通知

时间:2022-06-01 20:31:31 来源: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冀卫人口函〔2022〕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卫生健康委(局)、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改革发展局: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今年,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已经纳入健康中国·河北行动考核,全省11个设区市卫生健康、发展改革部门要认真按照通知要求,把“示范城市”创建活动作为推进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按照“城市主动申报、省级评审推荐、国家审核命名”的程序,依据创建标准积极申报,2022年8月30日前,以市政府正式文件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卫生健康委、省发展改革委。定州市、辛集市、雄安新区要参照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标准认真做好婴幼儿照护各项工作。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口家庭处联系人:

  武笑羽 66165202、66165203(传真)

  王时伟 66165108

  电子邮箱:hbwjwjtc@hebwst.gov.cn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处联系人:

  赵一洁 88600079(传真同号)

  电子邮箱:shehui@hbdrc.gov.cn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
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25日

  

  附件列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批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wsjkw.hebei.gov.cn/html/tzgg/20220526/3886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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