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解读

时间:2025-09-15 21:17:42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医疗机构评审是《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赋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是推动医疗机构不断加强内涵建设、完善和落实管理制度、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对于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为做好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工作,促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更好履行公共卫生职能,保障医疗保健服务质量,提高整体服务水平与能力,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办法》。

  《办法》在借鉴以往经验的基础上,根据评审工作的总体框架要求以及工作开展的实施程序,共分为七章内容,包含43条,使评审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第一章为总则,阐述了妇幼保健机构评审的总体构架和要求。第二章为评审权限与组织机构,要求根据行政层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关评审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加强人员培训,明确工作内容。第三章为评审申请与受理,明确了评审周期以及如何进行医院评审工作的相关程序和要求。第四章为评审的实施,明确了评审涵盖的内容、具体实施方法等。第五章为评审结论,结论的制定更加严谨细致,并对如何颁发评审结论提出了相关要求。第六章为监督管理,为了避免评审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一步明确了监督管理的内容,使评审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第七章为附则,要求省卫生健康委制定山东省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各市卫生健康委参照开展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

  《办法》主要体现以下三个方面的特点:一是注重把握国家和省最新政策精神,近几年国家和我省对医疗机构的新要求在《办法》中均有体现,确保评审与政策导向一致;二是注重结合我省实际和为基层减负,以抓取数据信息为主,优化评审流程,规范评审行为;三是注重借鉴综合医院、中医院和外省先进经验,邀请综合医院评审专家深度参与,进一步提升评审的科学性与专业性。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zcjd/wdjd/202505/t20250526_48240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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