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第二届医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5-09-15 21:09:29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各市卫生健康委、教育(教体)局,省疾控中心,有关高等学校:

  为深入落实卫生健康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加强医学生人文法纪教育,推动医学生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治能力,定于2025年4月启动全省第二届医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学法守法用法,护航医路前行。

  二、组织单位

  本次知识竞赛由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省疾控中心、济宁医学院、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承办。

  成立全省第二届医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组委会,负责竞赛活动的组织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省健康促进与教育学会负责竞赛宣传发动、初赛技术指导、省级决赛组织实施等事项,济宁医学院负责省级决赛会务保障等事项。

  三、竞赛安排

  (一)参赛人员

  省内开设医学相关专业的高校(含高职院校,以下简称医学院校)在校医学生均可组队参加。每个高校组成1支代表队,每个代表队由3名在校医学生组成。队员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更换。

  (二)竞赛内容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师法》《中医药法》《药品管理法》《精神卫生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护士条例》《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等重点法律、法规、规章。

  (三)竞赛形式

  竞赛采取普法作品创作、知识测试、普法展演、现场竞答等形式。

  (四)赛程安排

  1.初赛(2025年4月-7月)

  参赛代表队围绕普及卫生健康法律知识,结合竞赛主题,自选题目创作1个普法作品。作品形式以宣讲、表演类为主,鼓励采用脱口秀、曲艺、情景剧等表现形式,可借助PPT、背景音乐、视频等作为辅助。可1名队员完成,也可队内多名队员合作完成。时长不超过6分钟。参赛作品需为原创并适宜舞台呈现,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

  参赛作品需录制成视频,以视频形式报送并提供完整剧本(讲稿、台词等)。视频仅用于初赛阶段,录制从简从便,能完整表现作品内容及形式即可,无需过度包装。视频中不得出现参赛者姓名、指导教师姓名、学校或单位等信息。

  各参赛院校于6月15日前将《参赛队员报名表》、《参赛作品推荐表》、参赛队员在校生身份证明、参赛作品视频网盘链接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命名为“学校+作品名称”。

  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参赛作品成绩确定入围半决赛的代表队(入围比例不超过60%),于7月底前在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公布入围半决赛的团队名单。

  2.半决赛(2025年10月)

  (1)知识测试。所有入围参赛代表队队员均参加。围绕竞赛内容中提及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开展现场笔试。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题量50题(单选30题,每题2分;多选10题,每题3分;判断10题,每题1分),满分100分,时长为30分钟。取每支代表队3名队员平均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2)普法展演。所有入围代表队均参加。每支代表队展示1个普法作品。具体要求与初赛作品相同。展演作品可与初赛作品相同,也可另行创作。满分100分,取评委评分的平均分计入团体总分。

  根据得分情况,取知识测试及普法展演两个环节团体总分前8名的代表队进入总决赛。

  3.总决赛(2025年10月)

  总决赛形式为现场竞答。题型分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三类,包含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各队3名队员全部参赛。按照各队实际得分计入团体总分。

  半决赛、总决赛同期进行(即半决赛结束后当天或次日进行总决赛),具体时间、地点等由省卫生健康委另行通知。

  四、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根据各队比赛成绩进行排序,设置一等奖2个,二等奖不超过4个,三等奖不超过6个,优秀奖若干。

  (二)个人奖。按照半决赛入围团队的个人知识测试成绩和团队普法展演得分(团队得分即为个人得分)的合计由高到低进行排序,设置一等奖不超过3名,二等奖不超过10名,三等奖不超过20名,优秀奖若干名。

  (三)优秀组织奖。授予组织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队伍数量的50%。

  (四)优秀指导奖。授予参赛队伍成绩突出的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参赛队伍数量的50%。

  (五)特别贡献奖。授予组织支持竞赛贡献突出单位或个人。

  五、其他要求

  全省医学生法律知识竞赛是宣传普及卫生健康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在校医学生法治素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医学院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竞赛活动提升教学能力,检验教学成果,展示学校风采。要坚持以赛促学,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发动和队员选拔等各项工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校级初赛。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同时积极探索长效机制,推动医学教育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蒋珊  0531-51766108

  邮  箱:sdswjwzfc@shandong.cn

   

  附件:1.参赛队员报名表

  2.参赛作品推荐表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2025年4月25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504/t20250428_48188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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