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月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25年第4号)

时间:2025-09-15 21:09:31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佚名

  

  

  海南“三月三”节是海南黎族苗族传统节日,又称爱情节、谈爱日,黎语称“孚念孚”,每年农历三月初三举行,是海南黎族苗族人民纪念勤劳勇敢的祖先,表达对爱情幸福向往之情的节日。节日期间,各类民俗活动和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且春季气候温湿多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引发食品安全事件。对此,省食安办特作以下消费提示:

  一、糯米饭、糍粑、“鱼茶”、米酒等是海南“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选购时,要注意观察食品外观和气味,一旦出现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变味等感官异常现象,说明食物很可能已经变质,应避免购买食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应确保外包装完好无损,食品标签信息齐全清晰,避免购买漏气、包装破损、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二、“三月三”期间,集体聚餐增多,建议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不购买、不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谨慎选择生食海产品、冷荤凉菜、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烹饪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可先过沸水再煸炒,确保熟透;冷冻食品烹饪前应彻底解冻;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餐后剩余熟肉制品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再次食用时烧熟煮透,发现感官性状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三、外出就餐时,建议选择持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就餐环境及管理较好的餐馆就餐,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尽量不要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网络订餐时,建议消费者选择配送距离较短、公示的证照信息齐全的餐饮单位订餐,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发现问题要当面拒收并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如确认无误后要尽快食用,避免因长时间存放造成食物变质。

  四、户外活动时,切勿随意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野生蘑菇等,以免误食中毒。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应尽快就医。

  五、各餐饮服务单位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须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营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自查自纠,严禁超负荷、超范围经营;应在经营场所内张贴制止餐饮浪费相关提醒提示,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过量点餐;倡导提供小份菜、半份菜,开展“光盘行动”,提醒消费者剩菜打包,杜绝浪费。




原文链接:https://amr.hainan.gov.cn/zw/xfts/202503/t20250331_38415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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