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九丨装修公司违约 消协挽回损失

时间:2025-09-15 19:40:35 来源: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作者:佚名

  【案情简介】

  2022年5月,马女士与吉林市某装饰有限公司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支付装修款46000元,但吊顶、柜门等工程一直没有完工,2023年7月该公司表示无法继续施工。消费者要求该公司退还剩余项目装修款被拒,随即向吉林市消协进行了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受理了马女士投诉,对某装修公司进行了调查。装修公司解释说,由于公司经营出现问题,流动资金不足,剩余工程无法完工。消协认为,该公司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解除合同,该公司应退还剩余工程款。经调解,该公司承诺7日内退款。

  【案例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本案中,装饰公司明确拒绝履行合同,消费者有权依法解除合同。

  省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装修公司,并保留部分保证金。涉及定制家具的,对材质、样式要约定清楚,避免产生纠纷。同时,建议经营者诚信经营,树立良好企业形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jianguan/jsts/202501/t20250107_90272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生物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第二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