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在2024年度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中,检出8批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已组织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情况
(一)海南州兴海县家家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冰鲜带鱼,其中镉(以Cd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二)西宁市大通县伊香源手工辣片坊生产销售的手工辣条(调味面制品)(辣条片),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三)海南州贵德县景悦阁国际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筷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四)玉树州玉树市丽丽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姜),其中噻虫胺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五)西宁市大通县青海景鸿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勺子,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六)西宁市大通县云尚生态茶餐厅使用的汤勺,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七)西宁市大通县德吉一家亲生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嫩豆腐,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安谱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八)果洛州玛沁县向阳水果蔬菜店销售的豆王(豇豆),其中啶虫脒检验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海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
二、特别提醒
广大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信息
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餐饮具信息.xls ○ 附件2.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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