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 刘青)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年新疆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在2023年89元的基础上提高至94元,新增经费和2020年至2023年累计增加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继续用于扩大老年人,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接受“两癌”筛查的农村妇女等受益人群覆盖面。
《通知》明确,自2024年起,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补助经费发放标准调整至10~12元/剂次。为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质量,将可疑患者推介转诊补助调整至80元/人;一般疗程患者、长疗程患者和耐多药患者随访管理补助标准调整为150元/月。新增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健康服务项目补助标准可参考每人200元/年执行。
《通知》明确,加强呼吸道疾病防治,组织开展慢阻肺病患者健康服务;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积极配合开展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对参加全民健康体检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群进行听力筛查。
《通知》要求,强化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服务,鼓励地方因地制宜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老年人健康需求等实际,通过优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健康积分”兑换等方式,丰富老年人健康体检项目,对次均费用较高的检查项目可2至3年或按周期检查一次。强化重点人群体重管理,在对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以及高血压、2型糖尿病、慢阻肺病等慢性病患者开展健康服务时,发现超重、肥胖的,要加强个性化咨询、指导和干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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