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579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2-06-01 20:53:21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督函〔2022〕89号

  答复类别:A类

  赖鹏斌、林丽琴、洪敏俐、黄伟群代表:
《关于“提升发热门诊患者新冠核酸检测能力”的建议》(第15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2021年10月专门将全省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上报省政府办公厅,将全省131个发热门诊新建改建列为2022年补短板项目,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加快推进我省发热门诊规范化建设。
2020年底,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为切实落实好冬春季疫情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各地核酸检测机构特别是发热门诊核酸检测效率和质量,省卫健委根据各地各单位核酸快速检测设备需求情况,组织开展了新冠病毒核酸快速检测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实现全省设置发热门诊且已具备核酸检测能力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2020年底前至少配备1台核酸快速检测设备,实验室接收核酸样本后1.5小时内可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鉴于当时市面上绝大多数快速检测设备匹配试剂尚未开放共享,采购对设备配套试剂耗材价格进行了限价,并要求供应商承诺如中标产品使用试剂属于福建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的,其价格应不高于中选价格。《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病毒核酸快速检测设备集中采购项目签约工作的通知》(闽卫财发明电〔2020〕644号)仅为落实当时疫情防控需要所组织的集中采购,后续医疗机构如需新增快速核酸检测设备,由医疗机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实施采购。
我委将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热门诊设置管理规范》,要求医疗机构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工作,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及能力建设,根据自身需求采购必要的设备及物资,为发热门诊配置快速核酸检测设备。
关于核酸检测设备配套的检测试剂,我委将根据各地采购情况,建议由医保部门纳入阳光采购平台挂网采购。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邓博恺
联系电话:0591-87848949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4/t20220426_590012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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