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公布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2-06-01 21:01:00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闽卫中医函〔2022〕554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及其各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
根据《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闽卫中医函〔2021〕33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卫健委组织开展了指导老师和继承人遴选工作,经审核,确定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省四批师承”)103名指导老师和207名继承人,现予公布(附件1),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指导老师、继承人及所在单位认真学习《实施方案》,组织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签订《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教学协议》),确保省四批师承工作的启动和实施。
二、若指导老师与继承人不在同一单位,由双方单位协商,明确带教单位,确定工作联络人,各单位填写《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联络表》1份(附件2),《教学协议》(一式三份)于5月10日前报各设区市级卫健委汇总,各设区市级卫健委审核同意后于5月20日前将汇总后的联络表和《教学协议》各一份报送省卫健委中医药管理处备案(省属单位直接报送一份)。
三、已确定为省四批师承的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如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第七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则不再承担省四批师承工作,该指导老师带教的继承人也退出省四批师承学习。
四、我省第四批继承工作各地统一进岗时间为5月31日。
联系人:林颖欣,联系电话:0591-87821363,邮箱:fjswstzyc@126.com。附件电子表格下载地址:http://wjw.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及继承人名单
2.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联络表
3.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教学协议书
4.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平时考核表
5.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阶段考核表
6.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年度考核表
7.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跟师笔记
8.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月记
9.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经典学习心得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205/t20220506_5904274.htm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分隔线----------------------------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安全食品调查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中农时代生物技术研究院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8511526897,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