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关千家万户,惠州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21年3月,惠州市成功获广东省食安委授予“广东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同年启动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申报工作,于2022年8月成功获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列入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荐城市名单。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统一部署,根据《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管理办法》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惠州市全面开展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惠州市以此为契机和抓手,深入落实抓好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全力提高食品安全质量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的基础保障和头等大事。自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以来,惠州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创新监管方式,通过“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方式,拓宽智慧监管渠道,提升食品监管水平,让百姓的舌尖更有安全感、幸福感。开展示范引领项目培育。委托具备相关经验的第三方机构,对惠州市创城示范引领项目的可行性和创新性进行培育指导,已完成初步评估工作,并将通过现场调研指导、总结提升等打造惠州市示范引领精品项目。
大力推动食用农产品溯源系统在农贸市场的推广使用。在11个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基础上,将溯源系统推广至全市各零售农贸市场,优化提升溯源系统功能,上线快检管理功能模块。目前已完成215个农贸市场加入溯源系统推广工作,指导市场内7811户经营户和其他经营主体29户加入溯源系统,累计上报进货凭证12292条,销售凭证146518条。
推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常态化应用。开展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优化升级,实现“一个平台全市共享”,建立“一校一档”工作机制,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深入融合,组织开展线上巡查443家次,发现问题39个并落实全面整改。启动全市餐饮服务“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升级建设项目,将社会餐饮、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互联网+明厨亮灶”功能模块集约纳入,打造集约高效、统一共享的“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惠州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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