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组织评选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23〕354)《关于做好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复审工作的函》要求,前期经单位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考察组考察、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第23次党组会议研究、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等程序,推荐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外交流合作处为全国援外医疗工作先进集体、吴忠市人民医院妇产科医生王桃为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4日-11月8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打电话、写信或来访的方式,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或驻委纪检组反映。举报电话为:(0951)8130086,6087082,5054491。
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要尽可能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电话号码。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不能诽谤、诬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举报问题经调查属实并影响入选,将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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