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颁布实施10周年,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控烟行动,9月1日,省卫生监督所组织专家,对扬州市医疗机构控烟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苏北人民医院、扬州市妇幼保健院,通过明察暗访、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台账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对照《医疗机构控烟专项检查表》,督导组对各单位的控烟工作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医务人员控烟培训教育等相关台账资料完善情况,以及院区内控烟宣传形式、宣传力度、禁烟劝导员配备情况、禁烟标识设置、室外吸烟区设置、是否售卖香烟、禁烟区域吸烟情况和烟蒂情况等禁烟控烟具体工作的开展和实际成效进行了检查,并对门急诊、儿科、妇科、医生值班室、会议室等重点场所控烟情况开展了重点检查。
此次督查,督导组对扬州市医疗机构控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各医疗机构无烟环境建设总体情况良好,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开辟多个室外吸烟区,控烟工作意识明确,能把禁烟控烟工作纳入医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当中,定期开展控烟自查工作和宣传控烟活动,无烟医疗机构建设成效明显。
下一步,市卫生监督所将定期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控烟督查,巩固医疗机构自管和卫生监督执法共同协力的控烟环境,同时积极开展控烟宣传和指导工作,为医务人员和广大市民营造健康的工作和就医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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