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关于将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和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据国家药监局附条件批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治疗药物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上市申请的审批意见,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抗病毒治疗方案,将此2种药品纳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
《通知》明确,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氢溴酸氘瑞米德韦片用于治疗轻、中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COVID-19)的成年患者,应在出现症状3天或以内尽快使用。
《通知》强调,使用上述2种药品前应详细阅读国家药监局核准的说明书,按照说明书规定的适应证、用法用量正确使用药品。医师开具药品前要熟知禁忌证、不良反应、药物的相互作用等情况,并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等情况,避免有禁忌证的患者使用,避免与禁止联用的药品联用。各地须严格按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要求,做好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工作,确保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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