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鄂尔多斯市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全面了解和掌握乡村振兴监测人员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扎实推进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鄂尔多斯市旗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市级牵头抓总,旗区乡镇具体落实的工作原则,组织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自查工作。
经排查,各旗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较好落实健康扶贫各项政策,一是新增乡村振兴监测人员全部入户核实核准,并落实帮扶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入户核实率达100%。二是建立大病救治台账,患30种大病的患者救治率达100%。三是与患“高、糖、结、精”四种慢性病患者每年签订1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并按季度开展面对面随访。四是乡村振兴监测人员全部落实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患者入院时不需缴纳住院押金,只需在出院时支付医保报销后的自负医疗费用。五是所有嘎查村卫生室均配备5种以上急救药品和至少80种以上的基本药品,并按要求设置近效期药品专柜。(黄伟 供稿)
信息来源: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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